被告人徐某在丰泽区某大街建立一家树脂工艺厂(个体工商户),事务为出产、出售树脂工艺品。徐某招聘员工、购买出产设备、出产质料后,于2020年9月初从其老乡处获取某公司的树脂工艺品“女孩花插”“摩登女郎-思绪”“泡泡女孩”制品,后徐某在未获得某公司答应、授权的情况下,私行仿照上述3款树脂工艺品制造相同的模具进行出产,仿制相同的树脂工艺品,并联络多名人员在“拼多多”渠道开办的艺术馆、家居建材专营店等网店及徐某自己在“拼多多”渠道开办的工艺品店肆进行出售。截止案发,徐某出售及代发上述3款树脂工艺品约600余件,不合法获利至少为3000元。
2020年9月底,徐某托付唐某出产“女孩花插”“摩登女郎-思绪”树脂工艺品计1000件,后被市文明商场综合执法支队在出产厂房内抄获上述两款树脂工艺制品695件、半制品295件。经市版权局确定,挂号保存的“女孩花插”“摩登女郎-思绪”树脂工艺品是对某公司发明的“女孩花插”“摩登女郎-思绪”2款著作的仿制。2020年11月9日,市文明商场综合执法支队将案子移送给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丰泽法院经审理以为,被告人徐某以盈利为意图,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不合法仿制著作权人的美术著作予以出售,然后牟取不合法利益,属有其他严峻情节,其行为已构成侵略著作权罪。依法判定被告人徐某犯侵略著作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并判定追缴被告人违法来得到的三千元,将查扣的侵略著作权的涉案美术著作九百九十件予以没收。被告人徐某不服一审判定提出上诉至泉州中院,泉州中院经审理裁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近年来,侵略著作权的行为屡禁不止,不只严峻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打乱文明和经济商场活动的正常次序,也对我国对外经济贸易和文明交流协作发生晦气影响。因而,关于严峻侵略著作权的行为,侵权人除了应当承当民事责任外,若到达刑事犯罪的规范,还会面对刑事制裁。依据咱们国家刑法及相关规定,以盈利为意图,未经著作权人答应,仿制、发行别人著作算计数量达500份以上的,构成侵略著作权罪。
本案中,被告人徐某经过其在著作权人处作业的老乡直接获取了著作权人的美术著作制品,在未经著作权人答应的情况下,使用制品制造相同的产品的模具,再使用模具制造侵权仿制品,徐某施行侵略权力的行为的片面歹意显着,性质恶劣,且侵权仿制品的数量已达侵略著作权罪的追诉规范,应当承当对应的刑事责任。
维护知识产权便是维护立异。损害著作权的违法犯罪行为打乱了正常的社会主义商场经济次序,侵吞著作权人合理的商场占有率,影响了著作权人关于文学、艺术、科学范畴发明的积极性。法院加大对著作权违法犯罪行为的刑事冲击力度,既有利于震撼和防备著作权违法犯罪行为,更能有效地维护原创、鼓舞立异,促进社会主义文明和科学事业的开展与昌盛,营建有利于立异发明创业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