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股东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乐音响”)拟经过揭露搜集受让方的方法协议转让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
公告显现,华鑫股份于昨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飞乐音响的《关于拟经过揭露搜集受让方的方法协议转让上海华鑫股份有限公司6%股份的奉告函》,为了进一步盘活财物,优化飞乐音响资源配置,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国务院国有财物监督管理委员会、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36号)(以下简称“第36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飞乐音响拟经过揭露搜集受让方的方法协议转让其所持上市公司股份6367.45万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6%。
根据第36号令,本次揭露搜集转让的价格将不低于本次揭露搜集转让提示性公告日(2021年9月24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财物值两者中的较高者。终究转让价格将根据有关规定法律法规,以揭露搜集并经国有财物监督管理有权组织赞同的成果确认。
本次揭露搜集转让完结前,若上市公司产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相应调整。本次揭露搜集转让不会导致上市公司的操控股权的人及实践操控人产生改变。
此外,鉴于拟转让的6367.45万股股份存在被设定质押挂号的状况,本次揭露搜集转让已获得质权人的赞同,且飞乐音响将在本次转让的股份过户完结前对本次转让的上市公司股份免除质押。
公告称,飞乐音响后续将进一步研讨拟定揭露搜集信息的详细计划,并提交国有财物监督管理有权组织赞同。鉴于本次揭露搜集转让需要获得国有财物监督管理有权组织的赞同,后续能否进入揭露搜集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揭露搜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认性。在完结揭露搜集转让程序前,本次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认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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